近盟叔出了一篇關于個獨的視頻,后臺收到一些朋友的私信啊,我發現很多創業朋友的風險是可以提前去規避掉,但是由于大都無暇顧及或者不夠專業,所以導致有些伙伴受到了創業以來的重大打擊,今天就通過一則有代表性的案例,來為大家分析一下個中緣由,并在文章后面有特別指出風險問題。
之前通報了一則37家個獨被查的案子,因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被稅務局稽查案件。這些企業都有一個共性問題:在2017年~2021年期間,各家企業在不同時間段,為他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其中虛開多的涉及272份增值稅普通發票,票面額高為1989.30萬元。
通過案例可想而知個獨有極大的風險,那為什么還有創業者進行會選擇個人獨資企業,由于個人獨資企業具有經營靈活,還有很多的稅務優勢:
1、 無需繳納25%的所得稅: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分包業務后,原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只用小規模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
2、無需再為“發票”而愁:平時一些業務取不到成本發票,我們成立小規模個人獨資后就不用擔心這一問題了
3、利潤分紅無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是不用繳納分紅稅的,納稅之后股東直接提現即可
4、 個人經營所得稅享受核定征收:在園區注冊個人獨資企業后會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個稅0.6%,加上增值稅以及附加稅繳納總稅率為1.66%
5、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抵扣:個人獨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發票后可以抵扣原公司一個點的增值稅
6、提現無需繳納二次稅費:個人獨資企業對公賬戶提現到個人賬戶是無需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在利益的左邊站著機會右邊站著風險,上面幾家企業后均以罰款10萬元收尾,對于大企業來說不傷筋動骨,但是對親歷者來說也是一次沉痛的教訓了,都想做個人獨資企業,盟叔給大家整理容易被忽略八大風險:
1. 沒有人員或者人員數量不足以支撐較大的業務量,存在皮包公司的嫌疑
2. 地址虛掛或者找的園區或者稅收洼地來當做注冊地址
3. 當初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目的不純,就是為了避稅,就是為了洗錢,避稅方式過于直接露骨、簡單粗暴!
4. 隨意找個人員來當做負責人
5. 不僅僅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會找不同的人員來注冊多家,名義上是服務外包實體核心層企業的服務業務,但是卻沒有業務實質。
6. 雖與被服務單位簽訂了合同,但是從來沒有服務的結果
7. 不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沒有明確的戰略定位。
8. 只有銷售或者服務收入,從來沒有進貨或者相關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