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稅務局就企業老板日常所困惑的企業所得稅扣除熱點問題,進行了官方解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不規范,會導致企業稅前扣除不能抵扣、需進行稅務調整等風險,因此,本期盟叔大家整理了稅前扣除的相關問題,大家可以在下面的文章中找到答案。
Q1.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證包括哪些?
A: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Q2.企業今年發生的業務,款項已經支付,但是發票在明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才能取得,應當如何進行扣除?
A: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Q3.企業年底計提了工資獎金,于明年年初發放,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扣除嗎?
A:可以。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Q4.企業今年發生的業務,款項已經支付,但是發票明年才能取得,明年一月份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稅前扣除怎么辦?
A: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注意特殊情況: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Q5.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嗎?
A:01、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稅法》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02、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規定,準予扣除。
稅法條款兩則:(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