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個月,全國稅收收入同比下降5.4%,并進而導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2.6%。不過,非稅收入逆勢上漲12%。隨著非稅收入占比的上升,導致企業在不確定性增加的情況下,面臨更大的財務壓力。企業因不合規行為而面臨的罰沒風險,也可能影響其信用評級和融資成本。因此,注意避稅方法尤其迫在眉睫。
01
一公司偷逃個稅被查了!
近期,一公司為偷逃個稅,通過第三方平臺以走賬套現等手段為員工代發薪酬及虛開發票,終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經過:
2016年10月,時任上海*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總裁史某某(另案處理)在負責公司經營期間,為達到少繳個人所得稅等避稅目的,經與上海**有限公司總裁胡某某(另案處理)約定,以支付3.5%的服務費的方式,通過**公司控制的第三方平臺以走賬套現等手段,為*甲及其子公司上海*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員工代發薪資及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后時任**公司華東區銷售總監被告人何某某受胡某某指使,在明知無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與*甲、*乙工作人員對接聯系操作代發薪資及虛開發票事宜。經審計,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甲、*乙先后虛受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31540169.02元,涉案發票均入賬使用。2020年12月19日,被告人何某某在本市崇明區被公安民警抓獲,其到案后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終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某受他人指使,在無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為他人虛開發票,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虛開發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被告人認罪認罰,且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02
警惕!這7種個稅避稅方法
將不再安全
除了上述通過第三方代發員工薪酬屬于違法外,以下7種情況,也通通不合法!
一、到處找發票抵稅,造成發票異常
很多公司為了“避稅”將工資拆分,一部分通過公戶發放,一部分需要員工找票來發工資,這樣做既避免了社保、個稅的麻煩,又可以抵稅。我只想說,你想的太簡單了,員工拿票來領工資,雖說短時間內沒有問題,但長期以往,勢必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那時不想引起稅務局的注意都難。
二、“李鬼”發工資
之前企業冒用他人身份來虛列工資,稅務局或許很難稽查到;但大數據+多部門聯合稽查+金稅四期,以后企業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虛列工資,可要小心了!
三、大量員工零申報
注意了,大量員工長期工資在5000元的,風險巨大,將面臨個稅稽查。你還別不信,已有很多企業因此收到稅務局的通知,要求企業做出書面反饋:
四、不通過公戶發工資
有些企業,工資全部或部分通過現金發放,雖說沒有明文規定,工資不能使用現金發放,但一旦被查,這將是稅務局稽查的重點。
五、補貼不申報個稅
以現金形式發放的補貼(飯補、話補、結婚補貼等)未列入工資申報個稅,造成偷稅。
六、故意混淆工資薪金、勞務費
臨時工,第三方員工,勞務工,很多應該按照勞務報酬申報個稅,卻按工資申報納稅。
七、拆分工資,按低基數繳社保
有些企業發工資一直是按實際數發放,繳納社保卻一直按低基數繳納,或者是拆分工資,利用多家公司,分別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這些都是違法的,一旦稅局查到,你能解釋的清楚嗎?
03
申報表工資總額比對異常?
千萬別忽視,否則小心稅局找上門!
個稅大稽查開始!個稅申報數據與企稅申報的工資總數對不起來,稅局會不會找上門?
工資總額對比異常也不能說就一定存在問題,由它們引起的申報表差異是有據可依的,只要企業能提供合理解釋,就沒有問題!
首先,來看一下兩份申報表對工資總額的填報原則:
1、個人所得稅:按“收付實現制”
舉例:A公司3-5月份的工資發放及個稅申報時間如下表:
2、企業所得稅:按“權責發生制”+實際發放
注意:如果企業在匯算清繳之前,還未實際發放工資,則需要作納稅調增處理。
可以看出:由于個人所得稅的申報表是按實發數,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是按賬面計提數并實際發放數。兩者申報會有時間差,但兩張申報表的之間的差異也不會太大。
如果企業出現重大差異,不管是何種情況導致的,都應當第一時間查明原因!各類申報表之間的項目比對如出現較大差異,往往是稅務檢查的重點!關注盟叔,了解更多財稅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