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企業經營中,不可避免會偶爾出現一些超經營范圍業務的交易行為,如常見的轉售水電、出租房產,或銷售抵債貨物或資產等。
那由此帶來的業務可以開票嗎?
有小伙伴說他曾咨詢過當地稅務機關,偶爾一兩次可以,但如果經常涉及,那就要去工商局做增項。
也有小伙伴認為,只要開票的稅率跟企業長開發票的稅率相同可以直接開了,需要增加稅率的,要增加相同的經營范圍才能辦理。
針對這個問題,盟叔查找到國家稅務總局有相應回復,或許能解決你的燃眉之急。
01
稅務總局明確
超經營范圍可直接開票
2021年7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對這類問題給出這樣的回復: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國家有明令禁止銷售的外,即使超出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也應當據實開具發票。
因此,使用增值稅新系統開發票的,取得超經營范圍業務的收入時,選擇好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對應的編碼即可開出發票。
如果不能開出或者即使是開出發票,增值稅申報時不通過,聯系主管稅務機關就可以得到解決啦!
盟叔提醒:雖然官方再次回復可以開票,但各地稅局口徑不一,如果遇到當地稅局或稅管員不建議不讓開的情況,建議大家尋找專業人員與當地稅局對接,避免因業務不清而多次奔波的情況。
02
超經營范圍開票有風險?
千萬別碰這2個雷區!
雖然超經營范圍可以開票,但也不能隨便亂開、瞎開,這2個雷區老板們千萬要注意!
避雷一:虛開發票
首先,我們要搞明白,經營范圍以外的開票是否屬于虛開發票呢。按照國務院第587號令第22條規定,給別人、給自己或讓別人給自己或介紹別人開不符合經營業務實際情況的發票是虛開發票。
一定要注意,這里強調是否符合實際業務,并不是超越營業范圍。
因此,對于實際發生的經營活動可以開具發票,而不限于是否屬于經營范圍。但對所發生業務和實際經營業務不一致的開發票,都是虛開發票。
避雷二: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根據新《發票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
那“超經營范圍開發票”是否屬于“拓展發票的用途”呢?
由于營改增之后,營業稅被取消,增值稅被統一征收,增值稅發票也歸國稅機關統一經營了。
也就是說,只要是真實的增值稅的經營業務,如果超出了經營范圍不能認定為“擴大發票使用范圍”行為,但也不能沒有節制。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可能會被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
除此之外,超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雖然有效,但老板們也要講究分寸,不可違背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經營的范圍。
另,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過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的經營活動,也會有面臨處罰的可能。要想不被處罰,建議直接咨詢當地部門或尋找專業人員解決,避免多次奔波耽誤時間。
臨港商盟,近10年財稅服務經驗,累計服務超4w+中小企業。
服務范圍包括公司注冊、財稅記賬、人才落戶、項目投資、企業年報、樓宇租賃、法律咨詢等多項服務。
現臨港商盟所有業務全新升級,重磅推出「盟叔的店」微店線上服務,還有優惠好禮等你解鎖!
如果你的公司在財稅方面有難題,記得線上聯系盟叔,會第一時間為你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