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本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兩者明確了舉報獎勵,舉報范圍與應當承受的法律責任
根據查證如屬實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金額
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計算,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
01
“掛靠代繳”社保
企業、個人會面臨什么風險
1. 社保違法違規行為
(1)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
(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3)組織或者協助他人以偽造等手段騙取參保待遇的。
(4)個人喪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5)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盟叔提醒您:上述第一第二點明確觸犯社保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 “掛靠代繳”個人面臨什么風險?
(1)個人征信受影響
(2)參保繳費無保障
(3)不必要的損失和合同糾紛
3. “掛靠代繳”企業面臨什么風險?
(1)法律風險
(2)信用危機
(3)經濟損失
02
社會保險的參保形式及方式
1. 參保方式
在我國,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單位為本公司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種是個人靈活就業形式,個人自行承擔費用,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個險種。
未來靈活就業個人社會保險將由公共服務平臺直接提供統一服務,企業屬地用工也須遵從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主體一致。
2. 參保補繳
在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在不斷完善,對于社保繳不滿15年這個問題,有了解決辦法
第一種逐年補繳,這也就是繼續正常補交,一直到交齊為止,而這種方式也就比較適合那些僅差不久的人,如果社保繳納差5年以上,則不太適用于這種方式。
第二種延遲退休,對于社保繳納差5年以上的人來說,適宜的辦法就是延遲退休,只要符合有關條件要求就可以繼續在單位工作,一直到滿足社保繳納的年限要求后再退休。
第三種一次性補繳,前提是自己要有經濟作為支持,因為一次性補繳有可能會一次性補繳幾萬甚至十幾萬。
注:大家在辦理退休時可以先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